为调动全院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学院本科教学水平,特制定本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好,无教学事故,学生反映优良。
2、每学期至少单独完成一门课程教学工作。
3、本年度需公开发表一篇以上教改论文。
4、经常参加教学法活动,且有1次以上主题发言或经验交流。
二、实施细则
1、本院教师自愿填写《本科教学优秀教师申报表》(附表1),于2019年3月15日前交学院教务办。
2、申报教师每人至少上一次院级以上公开课。学院将申报教师情况在网上公示三天,并公布每位教师公开课时间、地点。
3、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教师的公开课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形成公开课评分。
4、学院督导组专家随机对每位申报教师听两次课,并给出随机听课评分。
5、每位申报教师年底需提交年度教学总结报告,对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含教学工作量、教学改革、发表论文、教材编写、教学效果、教学获奖等)进行说明,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后打出教学综合分。
6、申报教师教学总分=公开课评分x0.4+随机听课评分x0.3+教学综合分x0.3
7、按申报教师教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不超过10人,且总分不低于90分),作为本年度院优秀教师人选,并在网上公示三天。
8、获奖教师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在年底院职工大会上公开为院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发奖,奖金为每人1万元。
三、其他
1、院优秀教师同一人不能连续两次获奖。
2、教师可自愿申报上半年或下半年课程,每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年底所有申报教师统一按评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