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 号)(附件9)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组织成立2023届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其成员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段吉安、肖来荣
成员:云忠、黄凯、蔺永诚、吴万荣
2、工作小组
组长:云忠、黄凯
成员:童俊杰、章佳琪、赵少笛、刘湘宁、邹滔阳、刘熔硒
秘书:刘湘宁、章佳琪
3、思政小组
组长:黄凯
专家单独通知,思政小组工作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
4、专家小组
组长:云忠
专家单独通知,专家小组工作内容主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发明专利、论文等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二、名额
1、专业建设支持指标(9人):
车辆工程:1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7人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1 人
2、专业面上指标(97人,包含退役复学学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学科竞赛和艺术体育比赛获奖等特色发展因素的指标增量):
车辆工程:7人
航空航天工程:4人
机电国际:0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3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与制造工程):4人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11人
智能制造卓越人才培养:8人
3、“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定向指标(2人,详见《中南大学-关于接收“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攻读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函》(附件1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人
航空航天工程:1人
4、其它指标
研究生支教团:根据校团委通知组织报名推荐
注: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与制造工程)的保研指标为总人数的20%,智能制造卓越人才培养的保研指标为总人数的30%,根据具体情况,面上指标不够的由专业建设支持指标补充。
(2)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成绩合格,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成绩审核以截止9月11日23:59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加权平均分和专业排名为准。
(3)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17]41号)(附件10)中成绩评定规则,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分,并进行专业排序,不及格课程按原始成绩中的最高分计入排名。
(4)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如有变化,将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推荐程序
1、9月11日上午11:30前:公布机电工程学院2023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9月13日20:00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登记表及申请人附件证明材料(包括评优及竞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加分项的证明材料)。
3、9月14日: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名单。
4、9月15日: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
四、考核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2023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在文化课总评成绩入围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推荐免试测评分=前三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占80%+前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分占20%+学校专项评价成绩附加分+学院专项评价成绩附加分
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以9月11日23:59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加权平均分和专业排名为准,具体参照《机电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生专业排名前35%学生名单中所列成绩及排名》(附件5)。
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学生须在本专业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类应届生中排名前60%,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懂“双语”少数民族学生须在本专业应届生中排名前60%。
3、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以原学院出具的综测分数为准。
4、专项评价成绩附加分:
专项评价成绩包括学校规定有关学科竞赛奖励加分,体育艺术类赛事获奖加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参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加分和学院评价加分等,同一类型如有多项加分,只取最高分。同一类别事由已获学校专项加分者,在学院评价中不再重复加分。
所有专项评价成绩原则上累计不超过10分(不含退役复学学生)。本意见仅适用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
专项评价成绩加分标准详见《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附件9),其中学科竞赛获奖奖项由本科生院审核公示;“挑战杯”获奖奖项、高水平艺术团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校团委审核认定并公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退役复学学生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部认定公示;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体育教研部认定公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由校团委审核公示。
4、学院专项评价成绩附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
A、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优秀学生标兵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计0.5分,不能累加;
B、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计0.3分;
C、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已获专利授权):计0.6分;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已获专利授权):计0.3分;
D、在CSCD期刊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专业论文(署名中南大学的第一作者发表,要求见刊):计0.5分/篇;
E、参加本科生院备案的各学科竞赛(含挑战杯)取得优异成绩而又未能获得学校专项评价成绩附加分的给予加分(同一项目只取一项最高加分项进行计分),加分名次限学校专项评价附加分中排名最后一个往后延3名(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RoboMaster、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中国大学生电动方程式大赛由于团队人数众多,加分名次为团队前10名),具体加分细则如下:国家一等奖未获得学校专项评价成绩附加分的其它同学(限学校专项评价附加分中排名最后一个往后延3名)计0.9分,其它获奖者计0.8分;国家二等奖获得者第一至第三获奖者分别计1分、0.9分、0.8分,其它获奖者计0.7分;国家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中第一获奖者计0.7分、第二获奖者计0.5分、其它获奖者计0.3分;省部级二等奖获得者中第一获奖者计0.5分、第二获奖者计0.3分;(注:《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所列专项评价项目、等级及排名要求,按照最高奖项对应上述国家一等奖的标准,以此类推)。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RoboMaster、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中国大学生电动方程式大赛这三项比赛的个人赛加分按相应团体赛的第一名处理,且不超过1.2分。
F、负责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自由探索等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项目负责人计0.3分,省部级项目负责人计0.2分,校级项目负责人计0.1分(同一项目只取一项最高加分项进行计分);
G、学生在志愿服务类比赛中获国家级奖项可申请加分,国家一等奖/金奖获得者第一至第三获奖者分别计1分、0.9分、0.8分,第四至第六获奖者计0.7分;国家二等奖/银奖获得者中第一至第三获奖者分别计0.7分、0.6分、0.5分、第四至第六获奖者计0.4分;国家三等奖/铜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中第一获奖者计0.4分、第二获奖者计0.3分、第三至第六获奖者计0.2分(同一项目只取一项最高加分项进行计分);
H、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师生公认者或对学校具有特殊贡献加分者由个人申请,院推免工作小组依具体情况确定加分。
上述各加分项均需提供相关文件及证书原件作为支撑材料;对于专利、论文等支撑材料专家组将组织进行审核,确定其真实性、有效性。
所有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论文等相关方面的支撑材料,以相关部门截止2023年9月10日认可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原件。对于所有发明专利、论文等支撑材料专家组将组织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专项评价成绩附加分以及综合考核附加分的加分申请,需详细填写《机电工程学院推荐免试专项评价及综合考核附加分申请表》(附件4)。在递交材料时,将按照申请表上的内容,现场一一核对加分原件。
5、推荐工作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政治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对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根据申报学生推荐免试测评分和学生个人申请志愿,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队顺序推荐,由学院2023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名单并予公示,并上报至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注意事项
1、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2、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4、如遇学生个人特殊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予以答复。
5、从细则发布起即可提交申报材料,截止至9月13日20: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申报材料提交地点:机电楼B207。
7、申报材料包括:
①《中南大学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
②《机电工程学院推荐免试专项评价及综合考核附加分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
③推荐考生成绩单电子版(校务行下载版本或自助服务系统打印版本),每个考生成绩单独以zjhm_xm.pdf(示例:430201199806254325_张三.pdf,注意文件名中是英文格式的下划线)命名;
④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若公示的三年综测成绩里有空白的,要到原综测评定学院开具综测分数证明材料)。
注:电子版材料在交纸质稿的现场提交。
8、不详事宜,以《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 号)(附件9)为准。
六、联系电话及问题反馈渠道:
1、院学工办(推免总分详查)
章老师(机电楼B207) 联系电话:0731-88876580
2、院教务办(推免加权分数详查)
邹老师(机电楼B201) 联系电话:0731-88836679
3、院推免领导小组(其他问题)
肖书记 电话:0731-88836769 电子邮箱:xiaolr@csu.edu.cn
段院长 电话:0731-88876182 电子邮箱: duanjian@csu.edu.cn
云院长 电话:0731-88830165 电子邮箱:yunzhong@csu.edu.cn
黄书记 电话:0731-88876350 电子邮箱:huangkai@csu.edu.cn
附件包含: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南大学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3:中南大学2023届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4:机电工程学院推荐免试专项评价附加分申请表
附件5:机电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生专业排名前35% 学生名单
附件6:社会工作类专项评价加分公示表
附件7: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加分公示表
附件8:学科竞赛获奖信息名单
附件9:《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 号)
附件10:《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17[41]号)
附件11:中南大学-关于接收“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攻读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函
机电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