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中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五条第4款的规定,参评研究生须“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创新实践能力突出,提出了原创性学术观点或新技术。研究生以中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了学术论文。博士生公开发表了SCI、SSCI、EI、CSSC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硕士生公开发表了CSCD、CSSCI及以上学术论文。”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对我院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的资格条件作如下解释:
一、学习成绩优异,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加权平均成绩GPA≥3.0(参考中南大学各项校级奖励金学生奖评选的有关条款);
2、所有课程及格,未出现重修情况。
二、发表了高水平论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生在具有ISSN刊号的期刊(含增刊)上发表了SCI或E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2.硕士生在具有ISSN刊号的期刊(含增刊)上发表了SCI、EI或CSCD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3.硕士生参加学术会议,论文被收录会议论文集,并被SCI、EI收录(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4.已被SCI、EI或CSCD刊源(具有ISSN刊号)录用,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国内期刊须开具正式录用通知并经导师签字认可,国外期刊须打印能够证明论文被录用的通信邮件经导师认可,同时提供论文的修改稿。
三、有关说明
1. 硕士生的科研成果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博士生的科研成果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2. 公开发表的论文须以中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3. 已在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但未被SCI、EI或CSCD收录的,不能计入研究生基本成果,仅作为其他成果参考。
4. 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可提供专利、获奖等其他成果证明,供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参考。
2013年09月30日
附:1、《中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2、《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